12月12日,國電蒙能赤峰風電公司西大梁風電場CDM項目取得突破性進展,獲得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內蒙古赤峰西大梁風電項目作為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的批復(發改氣候[2011]2728號)。 該批復明確了蒙能赤峰風電公司西大梁風場CDM項目符合《清潔發展機制運行管理辦法(修訂)》規定的許可條件,符合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同意作為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授權蒙能赤峰風電公司作為中方的實施機構開展項目活動;同意蒙能赤峰風電公司對外轉讓西大梁風電項目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總量不超過12萬噸二氧化碳,每噸二氧化碳轉讓價格不低于10.5歐元。